【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即日起至2月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2月9日后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本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
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2300。
2.网络
请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bjjc.gov.cn)中登录网上检察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掌上京检”APP(安卓版)或者关注“京检在线”“北京检察”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同时,还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表达诉求。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通后,请拨“2”号键,将由检察人员人工接听电话,提供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
4.拨打本院检察服务中心电话
59908000(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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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