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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
(青卫健办〔2020〕67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会议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25次会议精神,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救治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现就全省医疗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指挥部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疫情发展形势,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治政治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抓好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切实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布置,第一时间防控,第一时间报告,将范围缩到最小、影响降到最低。   二、完善布局流程,前移防控关口
  (一)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儿童专科医院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最大限度防止医院院内交叉感染。
  (二)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合理设置预检分诊点,保障测温装置在低温下正常工作,对发热患者筛查到位。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发热门诊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就诊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可疑病人排查、报告和转诊,切实做到2小时报告病例,4-6小时回报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不漏诊一个可疑患者。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发热门诊医疗服务监测管理。各地加快推进发热门诊医疗服务监测系统数据对接,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及时动态了解发热门诊诊疗情况。要密切关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救治的工作情况,全面提高发热门诊哨点工作的敏感性。   三、平战结合,明确定点医院功能定位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已确定的定点救治医院进一步加强设置管理,加快改造进度,补足重大疫情救治短板和不足。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及时排查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确保定点医院有序运转。各级定点医院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分级启用方案,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   四、加快实验室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资源,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快核酸检测实验室、公共检测实验室、城市检测实验室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确保尽快投入使用,满足日常检查及应急状态下全员检测的需要。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冬春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要求,满足社会“愿检尽检”人群检测需求。省临检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接收外送样本的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抽查频次,至少每月开展1次室间质评,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不得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梳理院感风险,落实防控制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坚守院内“零感染”底线,坚决落实医院感染事件零容忍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和风险排查。一是进一步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完善院感防控机制。专人负责,定期梳理排查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防控风险点,做到立查立改。对院感防控培训形成常态,严格培训考核制度,做到全员培训到位,切实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制定院内消杀流程规范,对不同场所采取相适应的合理、规范的消毒措施,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防止过度消毒。二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对参与分类、收集、清运、回收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院感知识培训,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建立院内院外医废产生、转运、处置全流程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闭环管理,有效监督医疗废物处置效率和安全问题。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诊疗水平
  充分发挥省级医疗救治专家团队指导作用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能培训基地职责,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理论培训的同时要与实战演练相结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等相关等内容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各级医疗机构80%的医务人员要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实验室人员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七、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和省卫生健康委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青岛等地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形成自查、互查机制,对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任务,工作动态及时报我医政医管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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