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发文字号:津新冠防指〔2020〕163号
- 公布日期:2020.03.26
- 施行日期:2020.03.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医务工作 疫情防控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0〕163号 2020年3月26日)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