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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的通知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嘉各单位:
  为精准做好省级Ⅲ级应急响应下低风险区防控工作,强化“外防输入”策略要求,从严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精细管控、防牢守严、不漏盲点和死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管辖人员逐人摸排、精准管控、提前报备,以最严格的主责意识看好门、管住人,真正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摸排管辖范围内未来3天来嘉返嘉人员及其家属情况,精准登记到嘉时间、交通工具、旅居史、同行亲友等信息,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报送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至所在社区和镇村。对于高风险地区人员,由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公安、卫健等部门,由市卫健委派专车接送至定点宾馆集中医学观察。对于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由单位或街道、社区依据《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3号)进行研判管理,需要隔离的按居家隔离要求实施隔离,不需要隔离的按14天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人员,必须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   三、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来嘉返嘉人员分流管控措施。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临时工勤人员及其家属,由所在单位实施管理和信息报备。规上工业企业由市工信委负责,规下工业企业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负责,驻嘉企业做好自身全面管理。非在职居民由街道办、郊区办负责。宾馆住宿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场、超市由市场监管局负责。教师、学生及家属由市教育局负责。以上非明确管理职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相互配合,避免人为因素造成信息“孤岛”、交叉情况互不通气、人员漏管无人理会等情况,共同协作做好重点人员管控。要加强分析研判,精准筛查和区分低、中、高风险区来嘉返嘉人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管控。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提升群众工作水平,调动群众参与基层自治的积极性,统筹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人员、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力量,继续实施一个小区一个出口、出示出入证(卡)、非本小区车辆及人员严禁进入等管控措施。效区工作办公室要参照城市小区管理办法管好各村民小组。   六、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禁止聚集、聚餐、聚会的各项规定,继续强化小区、餐饮、市场等公共场所防聚集措施。要督促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市民不戴口罩不准进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准乘坐公交车,杜绝各种形式交叉感染的机率。   七、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策略和任务变化,“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守好阵地。对于不作为、不担责、漏报瞒报等各类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在全市范围点名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6328308 6328317 6328318
  电子邮箱:yqfkb16@163.com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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