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宗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桂民宗发〔2020〕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线索报送工作,积极收集各地工作举措、取得成效及典型人物事迹等有关线索,及时报送市民宗委办公室。
联系人:覃振江,电话:2823036,邮箱:lzsmw@163.com。
附件:《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桂民宗发〔2020〕41号)(略)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