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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通知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全面优化调整疫情时期的就业服务工作,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服务不停歇”,助力我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及业务调整事项告知如下:

  一、维护患病及被隔离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整相关退工、续签业务办理。
  1、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延迟复工等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此类退工业务不予办理。
  依据其它条款办理退工仍按照原流程办理。
  2、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延迟复工等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此类续签业务可延期办理。
  特别提醒:请患病或被隔离劳动者朋友依据此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企业执行,有侵犯自身权益的情况可到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二、全面暂停或取消线下招聘会,推行线上招聘求职服务
  疫情未解除期间,我中心将暂停全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现场招聘活动,暂停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取消“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创业援助月”现场招聘活动。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求职招聘活动。企业和求职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招聘求职:①登陆网站专栏: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xzzp.org)-“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专栏”;②关注微信公共号: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③关注新浪微博: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朋友可通过网站发布招聘简章、营销QQ800133488或致电83206371、85805892报名参加专栏活动和微博微信推介。   三、推广不见面就业服务
  在“不见面办理”的改革中,我中心通过流程优化和数据共享,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已开通业务办理事项90%以上。疫情期间,按照已开通网上服务的业务全部网办的原则,推行就业服务“网上办、键盘办”的线上办理方式。各类业务网办入口及咨询电话请参照《关于防控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徐州市就业服务大厅主体业务推行网上经办的通告》。   四、线下业务办理非紧急推迟办、预约办
  为降低病毒感染风险,我中心就业服务大厅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消毒通风,并进行了人流限制,请办事群众正确佩戴口罩、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后入场办理业务。
  未开通网办服务的业务仍采取线下办理的方式。线下业务办理按照“业务非必须、不来大厅办”的原则,凡不是特别紧急的就业服务事项不用近期办理,待疫情平稳或有新的通知后再到相关地点办理。
  具体业务事项调整如下:
  1、用(退)工登记备案业务。
  特别提醒:补办半年以上用工备案、转移、变更退工时间等特殊业务无法线上办理,但是属于非紧急业务,次月仍可办理,建议企业可暂缓办理。
  对于必须线下紧急办理的用(退)工登记备案特殊业务(常规业务必须网办,线下不受理,请致电确定特殊业务办理材料),即日起,办理10人以上特殊业务必须提前一天预约方能办理,预约成功凭借预约号和预留信息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办理。
  预约方法:致电85805738、83206531或编辑内容“单位全称+业务简要内容+办理人数+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62458481@qq.com),工作人员会于每天的11:00前和下午16:00前对邮箱预约情况进行回复。特别提醒:因大厅人流限制,预约号不可早于预约时间10分钟以上入场,同时对于超过预约时间的号码将会予以作废处理。
  2、其他业务
  已实现网办的单位和个人业务,无特殊情况,均要求网办,线下原则上不予办理。   五、开展疫情期间企业用工监测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加强对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的用工监测,请广大企业朋友和劳动者朋友予以配合,感谢大家!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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