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4月份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债管理 疫情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4月份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
接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通知,当前国内外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原定于2020年4月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暂停发行。2020年4月10日,正值2015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二期和2017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一期到期,储蓄国债投资者无需前往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兑付,商业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