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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及其他规划资源对外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及其他规划资源对外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及其他规划资源对外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区规划资源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本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全力保障窗口工作人员的防疫物资,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预防,严格管理。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会同区局全力支持和保障各区登记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合理安排窗口设置和服务时间,推广线上登记业务。各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窗口设置和服务时间,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值上岗。各登记中心可实行不限号的登记预约制度。在保障窗口基本和急需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作用,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强不动产权证书EMS寄送服务,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各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要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计等必备物资,对到窗口办事的人员加强体温监控,每天定时对柜台、自助服务设备、热线电话设备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加大对对外服务场所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力度,强化卫生防疫管理。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提高干部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的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张贴提示语等方式对办事群众进行疫情防护宣传。各登记中心要切实履行登记交易大厅的管理职责,统筹协调交易、税务等相关入驻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留痕管理。各登记中心和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人群的登记等业务,都要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办事群众,在热情服务的同时,要注意异常情况,全程记录在窗口活动时间留痕备查。如窗口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在区防疫部门和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并上报市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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