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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甘建发电〔2021〕10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岁末年初建筑施工领域人员流动性加大,春节将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有所波动,同时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疫情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做好我省建筑施工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疫情防控思想防线
  各级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严峻形势和潜在风险,充分认识建筑工地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保持警惕意识和工作定力,不断巩固防控战果,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密防范冬春季疫情反弹。要持续保持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按照属地应急响应级别及分区分级标准,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要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积极组织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复工的工作指南》(甘建发电〔2020〕7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0〕3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
  工程参建各方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总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项目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和综合保障。施工单位要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实施,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精准管理。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方案等制度措施审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措施要求。一是确保物资场地到位。工地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口要严格控制数量并实行防疫定人定岗管理,对进场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健康核查;足额配备防疫物资、设备设施及卫生用品,储备量应保证预期施工生产基本需求和复工需求,适当有所盈余;应急隔离观察室、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等选址应安全可靠、相对独立、符合防疫标准要求,对相对密闭和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频繁接触部位要加大卫生清洁、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力度。二是强化人员健康管理。突出对人员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按要求佩戴使用卫生防护用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必要防疫社交距离;实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验,确保人员行程、流动情况动态可追溯,尽量避免人员不必要聚集和跨区域流动;对炊事人员、防疫人员等关键人员要采取更严格的防疫和管理措施。对外来人员等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并配合属地医疗卫生、社区等部门单位做好相关跟踪和处置工作。三是加强过程管理。要完善优化施工组织,减少人员聚集作业、交叉作业,严格控制同一区域场所人员数量,保持人员间距;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人员就餐要实行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避免人员不必要聚集。相关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要加强防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四是做好应急准备。要完善细化应急处置方案措施,明确紧急情况处置路线和流程,保持与医疗卫生应急部门的信息渠道畅通,对于突发情况要按照属地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专业评定结果和处置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一旦出现涉疫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应对、及时报告、科学处置,防止问题扩大升级和疫情扩散蔓延。   三、强化监督管理,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
  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力度,对冬季施工的项目要进行重点全覆盖检查,对冬季停工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具体负责项目监督的监督机构要对所有在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一般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较大问题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对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无法保障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做好指导服务,支持项目正常施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统筹做好安全防疫一体化和经济发展工作。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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