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1.07.28
- 施行日期:2021.07.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
市运管处、市港航处,局水运科、局运输科、局物流科、局公交科: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好交通运输行业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情况
截至7月 26日,共有132家行业企业建档,建档人数29836人,按时检测14017人,按时检测率46.98%。其中,2家企业检测率100%, 家企业检测率为0,39家企业未报送重点人群信息32进行建档(附1)。 存在问题
(一)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企业的动员引导力度不够,未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率低。
(二)大多数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不足,工作配合度不高,未按要求按时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三)从已开展检测企业所报送的信息来看,绝大多数企业未及时更新重点人群监测管理系统,存在所报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相符的问题;个别企业未严格按照重点人群范畴核对、报送重点人群信息。 检测机构
(一)海南金域医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3个区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港澳开发区翠竹路2号,联系人及电话:谭羽妮,13976488377。
(二)迪安医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美兰区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地址:海口市保税区168号乙路,联系人及电话:王凤珍,15008048953。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提高工作主动性,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动员部署核酸检测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部门,有力推动核酸检测工作。
(二)摸清行业底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深入一线对企业开展大排查,摸清行业“应检尽检”人群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所属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情况,指导各企业严格按照市指挥部明确的重点人群范畴(直接接触进口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服务国际航班、邮轮、货轮、机场、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一线工作人员,封闭环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人员,处理国际邮件和货物工作人员)再次组织企业做好重点人群信息核对工作,,登录企业账户(账号:企业联系人账号,初始密码:12345678)做好重点人群监测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对不属于重点人群范畴要及时删除名单,对新入职或离职人员要及时增减。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在8月 2日前完成企业核查工作,对应建档但未建档的企业,要及时报局办公室建档;对不属于重点企业范畴但已建档的企业,要作出情况说明并报局办公室,确保重点人群数据信息准确。
(三)落实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问题整改,推动各企业按时按频次检测,提高行业重点人群检测率,确保监测对象全面、监测频率和监测量均达标,做到应检尽检、早防早控。各相关部门要于8月 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局办公室。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在各企业开展检测前,将企业的重点人群信息登记表(附2)报至局办公室(邮箱:jtj@haikou.gov.cn);开展检测后,及时汇总当月所属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情况,并于次月3日前报送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反馈表(附3)。我局将每月对各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情况作出通报,对连续两次被通报末五位的企业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对检测工作未得到有效改进且连续三次被通报末五位的企业和相关部门,将视情况启动问责。
附件:1.海口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情况(略)
2.海口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信息登记表 (略)
3.海口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反馈表 (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