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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韶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韶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韶府[2003]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利于统一指挥协调我市日常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韶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杨春芳(副市长)
  副总指挥:廖朝国(市政府副秘书长)、段宇飞(市卫生局局长)、江少强(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邓彩虹(浈江区政府副区长)、何友权(武江区政府副区长)、刘波(北江区政府副区长)、何新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慧梅 (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张世揆(市经贸局副局长)、郭伟强(市卫生局副局长)、黄 玉(市科技信息局副局长)、林嘉(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泽福(市公安局副局长)、许绍奔(市教育局副局长)、阙定胜(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政文(市交通局副局长)、温新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仲溪(市农业局副局长)、唐端生(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国开(市物价局副局长)、欧新全(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文栋(市旅游局副局长)、许细(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曹兴全(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欧阳仙(韶关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冯庆坚(韶关海关副关长)、蒋亚钦(韶关火车站站长)
  附: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负责人名单及主要职责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负责人名单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由市卫生局郭伟强副局长兼任主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协调工作及全市“非典”临床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卫生系统内的病原学研究和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的组织协调。   二、卫生检疫组。由韶关检验检疫局欧阳仙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出入境口岸人员健康的监测、口岸单位“非典”工作的协调、出入境的“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处理和协调。   三、后勤保障组。由市经贸局张世揆副局长任组长。负责防治“非典”的药物、医疗设备、消毒卫生材料等物资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储备等工作。   四、农村组。由市农业局李仲溪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农村防治“非典”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动植物疫病的监测防治和农民“非典”病人的医疗保障工作等。   五、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何新文副部长任组长。负责防治“非典”的舆论导向,防治知识、工作决策、工作进程和表彰等宣传报道的组织指导工作。   六、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杨泽福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及时上报与“非典”有关的治安动态和处理;协助卫生部门依法对拒不接受隔离治疗和观察的“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维护隔离治疗人员集中场所治安秩序;调查“非典”病人、疑似病人活动场所、涉足路线和接触人员;依法严惩扰乱市场、制造恐慌、制造伪劣假冒药品、扰乱医疗单位秩序、制造和散布谣言、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等不法行为。   七、外事组。由市外事侨务局曹兴全副局长任组长。负责防治“非典”的外事工作,出访团组的监督和管理。   八、教育组。由市教育局许绍奔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非典”防治知识的宣传,学校开展防治“非典”知识普及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落实预防控制各项措施的检查督导。   九、交通组。由市交通局王政文副局长任组长。负责交通、铁道防治“非典”协调督导工作。
  各工作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各组长单位抽调。按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和切实搞好协调联动。各组和各单位应设联络员一名。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联络员的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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