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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房山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房山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3〕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成立区县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京防指字〔2012〕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房山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卢国懿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刘宝忠  区农委主任
  吴宝祥  区农业局局长
  许文武  区应急办主任
  成  员: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法制办、区编办、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地税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质监局、房山药监分局、区气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房山交通支队、房山公安消防支队、区广电中心、区种植中心和24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正职。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区人武部、房山公安分局、燕山办事处的主管副职。北京联通房山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房山分公司的相关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办公室主 任:吴宝祥 (兼)
  办公室副主任:杨建坡  区种植中心主任(兼)
  付凤生  区农业局副局长   二、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区动植物疫情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及整改等工作。
  (三)组织落实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动植物疫情相关工作。
  (四)负责向区应急办提出发布蓝色、黄色预警的建议。
  (五)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六)组织拟定(修订)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制定(修订)乡镇(街道)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
  (七)负责本区动植物疫情应急演练工作。
  (八)负责本区应对动植物疫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负责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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