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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文旅系统开工复市工作指南》的通知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文旅系统开工复市工作指南》的通知
(2020年3月3日)


  
本溪市文旅系统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防控新冠疫情。
  一、复工前准备
  (一)组织准备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属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3.市、县(区)两级文旅部门及相关部门可组织专家对开放环境进行评估,分别做好对开复工单位防控指导。
  (二)防控条件准备
  4.根据防疫需要,各单位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
  5.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电子宣传牌,公共文化场所主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导示牌,提醒游客或公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6.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各单位要以方便为原则配置足够的分类垃圾桶,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三)员工管理
  7.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如实填报近期旅行及外阜人员接触史,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检查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全体返岗人员身体健康。
  8.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员工暂缓返岗。旅居或过境疫情高风险地区且返乡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不得返岗,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未解除隔离的人员不得返岗;未解除隔离的高危及重点管理对象不得复工复产;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返岗。
  9.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员工掌握“两熟知”“两能够”等基本知识(两熟知:熟知卫健部门公布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做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使每一位员工都知晓并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关注员工心理健康。
  (四)重大疫情处理
  10.如有重大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属地防疫指挥部、疾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所产生的生活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消杀处理。   二、经营服务
  (一)A级景区
  11.实行实名管理,入园必检。各景区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提倡推行电子门票,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不需要购票游览的景区,要设点登记游客基本信息。
  12.做好景区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旅游厕所、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游客中心免费提供游客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定时擦拭消毒各;景区应保证旅游厕所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做到便器、洗手台、把手、地漏等每日及时清洁、及时消毒。
  13.落实员工防护措施。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14.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15.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16.露天景区室内部分,暂不开放。景区内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暂时关闭。
  (二)星级宾馆
  17.全面做好游客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对所有入住游客,要求其如实填写入住健康登记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入住时间、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从何处来、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有无湖北接触史、有无近期出国史、有无发热病人接触史或自身发热史、测量体温、房间号、拟退房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
  18.对未经14天观察期的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溪人员,要求辖区旅游住宿企业指引其前往本辖区所在地隔离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旅游住宿企业不再接受其登记入住。同时,妥善处理好已经过14天观察期的疫情高风险地区游客入住宾馆饭店问题。
  19.人员较多、较为密集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提醒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醒宾客注意保持手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20.对走廊、大厅、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卫生间、厨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每天至少开展1次环境清扫,重点部位每天进行2次消毒。对已消杀过的场所应放置"已消毒"告示。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
  21.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及原料采购的把关。对主要食材的采购建立台账,食品加工务必要烧熟煮透,就餐采用一次性餐具分餐进食。视情况关闭酒店内餐厅堂食服务,改为将餐食配送至客房。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禁止采购、加工野生动物。
  22.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每日对垃圾存放处至少进行2次消除,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在宾馆出入口及各楼层出入口或电梯间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张贴标识,由宾馆卫生人员做日常消杀防疫处理。
  23.暂时关闭内部游泳池、健身房、洗浴及娱乐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暂时不承接各类大型活动,取消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集聚型活动。
  (三) 公共文化场所
  24.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机构根据各自场馆特点、服务项目内容,开放时段等情况,制定本机构恢复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25.在场馆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发生异常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隔离处置。做好实名登记。
  26.公共物品或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一线服务人员接触书刊、文物、书画作品时,要佩戴手套,摘下手套后要洗手。图书馆还回的书刊暂时在固定空间内存放,进行消毒后再归架。要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排风通常。保证环境清洁,要及时清理垃圾。
  27.场馆应停止举办讲座、演出、接待大型团体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一定范围空间内人群密度保持在40%以下。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人流扎堆。   三、监督检查
  28.建立值班制度,对本单位的开复工后防疫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差距,进行改进。
  29.建立复工单位和疫情防控台账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市文旅广电局报送。
  30.各级文旅主管部门加强对开复工单位的指导监督,开展属地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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