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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会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会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各会展行业协会、会展企业:
  近日省内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疫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我市会展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落实我市会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会展活动疫情防控责任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商务部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指引要求,严格落实会展活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众健康安全和疫情不出现反弹。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风险地区可举办必要的会展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暂不举办会展活动,鼓励和支持会展活动线上举办。   二、严格执行会展活动疫情风险报备评估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会(展)一方案”的原则,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会展活动,会展活动主办单位需按照《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珠海会展活动报批(报备)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严密的会展活动疫情防控预案,并在活动举办前至少25个工作日及以上向举办地所属区(功能区)商务部门提出报备申请,举办地所属区(功能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根据会展活动举办必要性、已落实防控举措、具备举办条件等按程序出具评估意见。   三、加强会展活动现场管理
  会展活动主办单位应通过线上预约、证件管理等措施落实所有活动参与人员的实名入场制度,备足备齐免洗手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活动筹备、举办、撤场期间,严格核查进场人员身份,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方可进场等管理措施。原则上不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境外人员入境参展参会,鼓励相关人员通过在线方式参展参会,或委托其在华分支机构、代表处或合作伙伴等参加线下会展活动。会展活动主办单位、承接会展活动的相关酒店及会展场馆应重点做好公共设施、公共用品等的消毒通风,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通过预约、错峰、宣传、引导等方式,合理控制活动现场人员密度,引导参展参会人员在场内、场外公共区域不扎堆,保持一定社交距离。   四、加强会展活动疫情防控监督
  承接会展活动的相关酒店及会展场馆应加强与会展活动主办单位、举办地所属区(功能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的协作,敦促会展活动主办单位落实会展活动疫情风险报备评估申请。举办地所属区(功能区)应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和检查,指导会展活动主办单位、会展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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