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学校:
根据《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规定,我局从市属学校年度教师招考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7日
地点: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台江区交通路22号) 招聘对象
已在市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编外合同教师 备选岗位
详见附件1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教育文濠酒店6楼。
3.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到现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须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考试安排
1.入场时间:考生需于2021年10月17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到达福州文教职专,按要求上交通讯设备等携带物品。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安排:9:00--10:00,考生集中指定教室进行笔试。笔试结束,考生统一提交试卷后离开笔试教室至休息室等待。监察员当场密封试卷。
3.面试抽签:10:00--10:30,考生集中休息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安排:10:30开始,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面试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教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至主考室取回所有个人物品并离开考场。
5.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夹带、传递、抄袭等违纪违规行为。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不得随意离开座位。笔试卷仅指定位置允许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卷面其余位置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文字、图案等。
面试过程不必佩戴口罩,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泄露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原聘任学校、毕业学校及学历等。
6. 根据面试抽签情况,部分考生将安排中午之后面试。考点不提供午餐,请考生自备。
7.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考试选岗办法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核(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不区分学科,时间为60分钟。面试为回答专家提问,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排名前7名的确定为编内教师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笔试中教育学、心理学分之和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岗位安排:拟聘人选原则上安排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原商贸职专编外合同教师按综合成绩位次在公布的对应备选岗位中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同分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拟聘人选放弃拟聘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合同,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聘用要求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疫情防控要求
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此次专项招聘,所有考生、评委专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测温、亮码、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76761。
附件:1.招聘备选岗位
2.入职承诺书
3.疫情防控要求及承诺书
2021年9月25日
附件2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参加福州市属学校招聘考试,报考 岗位,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属于本次招聘不得报考对象。本人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恶意报考或隐瞒就业情况的,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日 期:
附件3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自行打印并签字。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姓 名 |
| 籍贯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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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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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 ||||||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 是□ 否□ | |||||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 是□ 否□ | |||||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 是□ 否□ | |||||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 | 是□ 否□ | |||||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 是□ 否□ | |||||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 是□ 否□ | |||||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是□ 否□ |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 是□ 否□ | |||||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非绿码。 | 是□ 否□ | |||||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8的情况。 | 是□ 否□ | |||||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
提示:1.以上任一项为“是”,考试时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和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进出集中隔离点的2次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证明。
本人签名(手写):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