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
(沪爱卫会〔2021〕2号)
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1年4月是第33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精神,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广泛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喜迎建党100周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以卫生防病为重点的第33个爱国卫生月和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控办”)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部署。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
以第31届上海市健康教育周为载体,抓好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倡导,开展以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新风尚”活动。
1.普及卫生健康知识。通过健康科普进村镇、进楼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加大新冠肺炎及其他春季传染病防控相关的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学习应用《上海市民健康素养72条》,做好疫情防控的自我防护,促进健康生活习惯养成。
2.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围绕《上海市民健康公约》“八不十提倡”,持续引导市民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卫生习惯。通过社会宣传、巡访劝阻、城管执法等方法,着重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抽游烟、不文明饲养宠物等行为陋习。
3.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健康生态相关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参与“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养成爱粮节粮、拒绝野生动物制品、珍惜水电能源、使用环保用品、科学垃圾分类、绿色低碳出行等环保生活方式,共建绿色健康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专群合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持续开展
突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聚焦工作场所、校园、市场、乡村、社区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以“清洁城乡,保障健康”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单位和市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动手、全员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健康环境的良好氛围。
1.开展国家卫生区镇提质补短板活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全国暗访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各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以完善国家卫生区镇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通过对历次评审复审发现问题清单的深入分析,进一步巩固短板、提升质量。特别是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落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升国家卫生区镇的质量和水平。
2.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以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为重点,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着力做好居民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宅河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三小行业等场所的清脏治乱工作。督促落实“周四卫生大扫除”“每月15日城市清洁日”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清理垃圾堆物、清除卫生死角、洁净脏乱环境,认真梳理并解决一批集中的环境卫生问题。
3.完善单位爱国卫生管理制度。重点推进爱国卫生工作进单位,强调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商户超市、建筑工地等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完善相关卫生设施设置,切实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制,定期清理乱堆乱放、积存垃圾等卫生死角,清除虫害孳生地和栖息地,开展季节性爱国卫生活动及有针对性的职工健康促进工作,共建共享健康工作环境。
(三)强化科学防制,推进春季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
抓住冬春季这一有利时节,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组织、有计划地统一开展以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虫控制为主的除“四害”活动。各区、各街镇要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责任制,认真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经费、药物的“三落实”。
1.开展早春蚊虫控制。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通过翻缸倒罐、疏通沟渠等方式减少户外积水环境,清理卫生死角和积水容器,及时清运垃圾,控制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组织专业队伍对不能清除的地面和地下积水环境,定期投放灭蚊幼剂控制其孳生,对局部蚊蝇密度较高环境开展集中杀虫剂喷洒。
2.开展春季统一灭鼠。聚焦本市农村历史流行性出血热地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拆迁基地、建筑工地、公园绿地、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室内鼠类侵害率、室外路径指数和建筑物防鼠设施检查,清除鼠类栖息场所,填堵路边、绿地鼠洞,集中投放灭鼠毒饵控制鼠密度。及时开展自查和效果评估,做好查漏补缺。
3.落实日常防制设施设置。根据相关工作规范要求,重点落实居住小区、农(集)贸市场和垃圾集中点等民生公共环境的捕蝇笼和毒鼠盒等防制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防制效果。同时,各区结合辖区重大活动安排和保障任务要求,以属地化管理为主,尽早启动重点保障场所的常态化监测工作。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队伍的集结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药械储备,确保有能力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工作安排
本次爱卫月活动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30日,共分为启动、实施、巡查与提升等四个阶段。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各阶段活动重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整治、清洁、病媒防制和健康促进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疫情及其它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启动阶段(2021年3月15日-19日)
召开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第31届市健康教育周主题活动,发布市民常见卫生陋习调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门诊健康教育活跃指数等,启动“上海市民健康生活新风尚”推选活动;集中开展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完成春季灭鼠、早春蚊虫控制准备。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22日-4月2日)
各区、各部门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工作难点问题为重点,督促落实周四卫生大扫除和单位卫生制度,迅速掀起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和搞好卫生防病工作高潮;全面开展早春蚊虫控制、春季灭鼠集中投药工作;崇明区、青浦区分别做好第十届花博会、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前期准备。
(三)巡查阶段(2021年4月5日-16日)
结合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工作,以区自查、市抽查的形式,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春季病媒生物控制、单位和市民遵守卫生行为等内容的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抓在实处。
(四)提升阶段(2021年4月19日-30日)
把爱卫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成果与国家卫生区迎检工作相结合,健全完善常态管理制度,加大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卫生防病环境水平。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爱卫会、防控办要高度重视本次爱国卫生月和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结合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鼠类与蚊虫繁殖高峰期的环境特征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作。要依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并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爱卫办、文明办要与相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配合,动员最广大市民群众、企业职工、青年、妇女等志愿者群体、志愿服务组织共同参与活动。市、区防控办环境整治组要做好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的组织发动工作,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对市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及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沿街商户、老旧居民区、公共厕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虫媒孳生地控制。
(三)充分宣传动员
各部门要传承爱国卫生运动的优良传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协调配合,强化行业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境清洁、病媒防制和健康宣教活动,引导市民群众讲卫生、守公约、促健康,巩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实践好的经验做法。
(四)开展督导检查
各区、各街镇要强化对活动过程性和易反复、易回潮地区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推进整改。市爱卫会办公室、市防控办环境整治组将适时对各区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活动结束后,请各区于5月5日前将本次爱卫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爱卫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顾希平
联系电话:23117839、18918887103
电子邮箱:guxiping@wsjkw.sh.gov.cn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