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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快复产保增长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快复产保增长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0〕17号)


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南浔区快复产保增长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南浔区快复产保增长若干政策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和项目建设,确保“两手硬、两战赢”,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加快生产
  对2019年度区“规模五十强”工业企业,在2020年一季度、半年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具体如下:规模冠军各奖励100万元,规模亚军各奖励50万元,规模季军各奖励40万元,规模前十强各奖励30万元,规模前二十强各奖励20万元,规模前五十强各奖励10万元。   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对一季度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半年度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三、支持企业上规升级
  对2020年上半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在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对在库重点工业项目2020年一季度完成财务支出投资额5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   五、支持企业用能减负
  疫情期间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本意见出台后,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的,遵照执行。
附则

  1.区“规模五十强”工业企业指《关于公布2019年度南浔区规模百强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浔委发〔2020〕5号)中公布企业。
  2.对同一企业涉及本意见第一、第二条政策奖励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
  3.2019年上规企业季度、半年度工业产值的基数,分别按2019年全年工业产值的1/4、1/2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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