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回工作驻地人员服务管理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回工作驻地人员服务管理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督察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及省政府近期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厅返回工作驻地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处室(含督察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返回人员的管理工作,继续排摸已返回和未返回人员身体状况等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向人事处报告返回人员情况。 接触湖北重点疫区和湖北返回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内部防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20〕4号)有关规定。从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区返回工作驻地的人员在14日内,每天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各处室(含督察局)和各单位要及时报告返回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居家隔离的干部,由所在处室(含督察局)和单位负责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存在的困难,及时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各处室(含督察局)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督促本处室(含督察局)、本单位干部及家属及时登录“健康中国”、“12320”、各种健康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为广大干部提供科学有效的防疫手段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4日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