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粤卫办函〔2015〕451号
- 公布日期:2015.09.02
- 施行日期:2015.09.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5〕4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控中心、省结控中心、省皮防中心:
为了解“十二五”终期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6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前期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委疾控处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传真:020-83810522,邮箱:wstjkc@126.com。
省疾控中心联系人:代吉亚,联系电话:020-31051363,传真:020-31051271,邮箱:gdyq@cdcp.org.cn。
2015年9月2日
调查目的
(一)了解“十二五”终期我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以及《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了解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
(三)评价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履职和制度落实等情况。
(四)了解我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制订下一阶段规划提供参考。 调查方式、对象和抽样方法
(一)调查方式。
1.各地市自查。
各地市按《关于开展广东省2015年网络直报系统信息报告质量和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粤疾控〔2015〕188号)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并补充开展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
2.省级抽查。
我委将抽取广州、珠海、韶关、中山、江门、清远等6个地市开展现场调查与评估。由于前期省疾控中心已对中山、珠海和江门3个地市部分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调查与评估,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648号)要求,其中珠海和江门2个地市还须补充调查内容,连同前期省疾控中心调查结果一起作为我委开展现场调查与评估的结果上报国家。
3.国家抽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648号)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对各省的自查数据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省份开展现场抽查与评估。
(二)调查对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维护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我委开展省级抽查的对象,相关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级别和数量、疾控中心的级别和数量、医疗机构的级别、数量、每家医疗机构的病例样本量详见附表1,具体由省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三)抽样方法。
县(市、区)和乡镇的选择采用系统抽样方法,医疗机构的选择采用完全随机抽样方法,以保证样本量的代表性。 调查内容和方法
主要采用现场查阅资料、问询和网络核对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调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2014年下拨用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经费情况;
2.2014年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情况;
3.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奖励机制建立情况。
上述内容详见附表2。
(二)疾控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常规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2.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指导和评估情况;
3.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
4.网络直报专职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
5.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上述内容详见附表3。
(三)医疗机构。
1.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情况;
2.医疗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调查;
3.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4.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情况。
上述内容详见附表4。
(四)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此项内容为一般性了解,不纳入评估指标,不纳入我委现场调查的内容,各地市均须开展)。
各地市在按相关文件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还要开展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重点对2014年未访问过直报系统的机构进行核实,并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届时由省疾控中心统一提供)发布的机构数量对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梳理,详细了解未覆盖的原因。上述内容详见附表5。
(五)注意事项。
抽查医疗机构病例样本量时须注意:
1.查阅2015年1-6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的登记记录,抄录初步诊断为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信息,如被查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则通过系统查阅。上述病例信息填在附表6。同时复印根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抽查到的初步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所有报告卡。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抄录门诊日志病例数量应占抽查病例数的70%,出入院登记病例数量应占30%;如遇抽查的乡镇卫生院全年无病例或病例数未达到要求时,则更换一家。抽查的病例应当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查阅同一个病种原则上不能超过抽查病例数的50%,同时应注意抽查不同传播途径的法定传染病。
3.查阅2015年1-6月检验和影像部门的病原培养和分离、显微镜检测、病原核酸检测、病原特异性免疫学检测结果以及影像学检查登记,抄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信息(此项内容为一般性了解,不纳入评估指标,不纳入医疗机构病例样本量),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抄录10例,县区级医疗机构抄录5例,乡镇卫生院不抄。上述病例信息填在附表7。 评价指标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计算公式为:进行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病例数/实查登记病例数×100。
(二)报告及时率(%)。计算公式为:报告及时病例数/进行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病例数×100。
(三)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计算公式为:填写完整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数×100。
(四)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计算公式为:填写准确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数/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告卡数×100。
(五)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计算公式为:录入一致卡片数/查卡数×100%(对抽查的纸质(电子)报告卡与网络录入内容进行比较,全部项目一致,视为一致)。 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
(一)我委完成相关地市的省级现场调查后,由省疾控中心负责对原始数据(附表2、3、4、6、7)和复印的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统一录至“全国法定传染病质量调查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调查系统”,http://eddc.chinacdc.cn:8080/dap/task/81),纸质原始资料在省疾控中心保留一年备案。
(二)前期省疾控中心对中山、珠海和江门抽查的原始数据也由省疾控中心负责录入“调查系统”,纸质原始资料在省疾控中心保留一年备案;后期珠海和江门补充调查的内容则由当地在省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录入“调查系统”,纸质原始资料统一寄至省疾控中心以备国家抽查。
(三)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市为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自查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我委并抄送省疾控中心;同时完成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附表5),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省疾控中心。
(四)省疾控中心汇总各地市数据,集中统计分析,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报至我委并抄送中国疾控中心;同时汇总各地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
(一)9月初,省组织制订调查方案并下发。
(二)9月20日前,省组织完成现场调查(具体调查时间另行通知),珠海和江门开展补充调查一并完成现场调查。
(三)9月25日前,各地市完成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
(四)9月30日前,省疾控中心组织被抽查地市完成现场调查原始数据录入。
(五)10月12前,省疾控中心完成现场调查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六)11月10日前,各地市完成辖区内自查,书面报告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并抄送省疾控中心。 组织领导
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省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我省调查方案和抽样方案,并组织技术培训(8月省疾控中心已举办全省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质保管理技术培训班),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完成现场调查,汇总分析全省上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现场调查时,调查人员由省疾控中心、省结控中心和省皮防中心共同参与。
附表1
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抽查机构数及样本量
地市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疾控中心 | 医疗机构 | ||||||||||||||||
市级 | 县(市、区)级 | 市级 | 县(市、区)级 | 省级 |
| 地市级 |
| 县区级 |
| 乡镇级 | |||||||||
抽查机构数(个) | 样本量/机构(例) | 总样本量(例) |
| 抽查机构数(个) | 样本量/机构(例) | 总样本量(例) |
| 抽查机构数(个) | 样本量/机构(例) | 总样本量(例) |
| 抽查机构数(个) | 样本量/机构(例) | 总样本量(例) | |||||
广州 | - | - | - | - | 1 | 25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 | 1 | 2 | 1 | 2 | - | - | - |
| 2 | 25 | 50 |
| 2 | 26 | 52 |
| 4 | 6 | 24 |
韶关 | 1 | 2 | 1 | 2 | - | - | - |
| 2 | 25 | 50 |
| 2 | 26 | 52 |
| 4 | 6 | 24 |
珠海 | 1 | - | 1 | - | 1 | 25 | 25 |
| 2 | 25 | 50 |
| 2 | 26 | 52 |
| 4 | 6 | 24 |
江门 | 1 | 2 | 1 | 2 | - | - | - |
| 2 | 25 | 50 |
| 2 | 26 | 52 |
| 4 | 6 | 24 |
中山 | - | - | - | - | - | - | - |
| 1 | 25 | 25 |
| 1 | 25 | 25 |
| 1 | 10 | 10 |
合计 | 4 | 6 | 4 | 6 | 2 | - | 50 |
| 9 | - | 225 |
| 9 | - | 233 |
| 17 | - | 106 |
附表2
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
单位名称: 省 地市 县/区 卫生计生委/局
级别:①省级 ②地市级 ③县区级
检查内容 | 调查项目 |
1.经费保障情况 | 1.1 2014年下拨用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经费:【 】①有 ②无; |
2.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检查情况 | 2.1 2014年是否组织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①是 ②否; 如 “①是”,卫计委是否参与检查:【 】①是 ②否;卫生监督部门是否参与【 】①是 ②否;调查对象是否包括县级及以上民营和私营医院【 】①是 ②否;是否包括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 】①是 ②否;: 如“②否”,请填写不能开展的原因: ; 2.2 对年度开展的检查工作有无总结并通报:【 】①有②无。 |
3. 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的奖励机制 | 3.1 是否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的奖励制度(不包括艾滋病、肺结核等专病管理):【 】①是 ②否。如“①是”,2014年是否根据制度开展对网络报告人员的奖励:【 】①是 ②否。 |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组成员签字:
附表3
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表
单位名称: 省 地市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级别:①省级 ②地市级 ③县区级
调查内容 | 调查项目 |
1.传染病网络直报常规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 1.1 2014年接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拨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经费总额:【 】万元,其中用于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管理经费【 】万元,用于专用设备更新维护【 】万元; 1.2 有无传染病报告卡实时监测审核记录:【 】①有②无, 1.3 每天审核频次:【 】次; |
2.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指导及评估 | 2.1 2014年是否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指导及评估:【 】①是 ②否; 如 “②否”,请填写不能开展的原因: ; |
3.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 | 3.1 2014年是否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 】①是 ②否; 如“①是”,有无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 】①有②无;有无考核记录:【 】①有②无; 如“②否”,请填写不能开展培训的原因 ; |
4. 网络直报专职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 | 4.1 本单位是否有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的专职人员【 】①有②无,如“①有”共【 】人; 4.2 是否有传染病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 】①有②无,如 “①有”,专用计算机使用年限(以配置最早尚在使用的时间为准):【 】年; 4.3 是否有专用笔记本电脑:【 】 ①有②无; 4.4 是否配备无线上网卡:【 】 ①有②无; |
5.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 5.1是否建立辖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及授权安全管理制度:【 】 ①是②否; 5.2 是否有对下级系统管理员备案记录:【 】①有②无,是否有对本级业务管理员备案记录:【 】①有②无; 5.3 县区疾控中心是否有对辖区医疗机构直报用户备案记录:【 】①有②无; |
6. 存在困难(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讨论后填报) | 6.1 目前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与网络直报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建议: ① ② |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 ;
附表4
广东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医疗机构调查表
单位名称: 省 地市 县/区
机构分级为 :①三级 ②二级 ③一级;
单位级别为 :①省级 ②地市级 ③县区级 ④乡镇级;
调查内容 | 调查项目 |
1. 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 1.1 门诊日志(含电子病历)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①是 ②否,如“②否”,缺失的项目选划“√”: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填写项目是否规范:【 】①是 ②否,如“②否”,对填写不规范的项目选划“√”: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1.2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①是 ②否,如“②否”,缺失的项目选划“√”: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填写项目是否规范:【 】①是 ②否,如“②否”,填写不规范的项目选划“√”: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1.3 检验部门登记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①是 ②否,如“②否”,缺失的项目选划“√”:送检科室/送检医师□ 病人姓名□ 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 有无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的反馈记录:【 】①有 ②无; 1.4 影像部门登记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①是 ②否,如“②否”,缺失的项目选划“√”:科室/医师□ 病人姓名□ 检查结果□ 检查日期□; 有无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的反馈记录:【 】①有 ②无; 1.5是否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 】①是 ②否;如①是,有无自查记录【 】①有 ②无;分管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是否参与自查:【 】①是 ②否; 1.6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①是 ②否;是否有奖惩措施:【 】①有 ②无; 1.7 2014年是否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 】①是 ②否;如“①是”参加培训人员有无签到表:【 】①有②无;有无考核记录【 】①有②无; 1.8 从事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人员总数:【 】人,其中专职【 】人; 1.9 是否为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代报传染病报告卡:【 】①是②否;“如①是”,有无代报记录或登记:【 】①有 ②无 |
2. 医疗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 | 2.1是否实现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 ①是 ②否; 2.2 是否具备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 】 ①是 ②否; 2.3是否能自动打印报告卡:【 】 ①是 ②否;“如①是”打印的纸质报告卡是否有首诊医生签名:【 】 ①有 ②无。 |
3.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 3.1 具有网络直报系统用户账号数:【 】个,用户的账号名分别为: 、 、 ; 3.2 直报用户是否向县区疾控中心备案:【 】①是 ②否; 3.3 是否有传染病报告专用计算机:【 】①有 ②无,如 “①有”,专用计算机使用年限(以配置最早尚在使用的为准):【 】年;是否安装防病毒软件:【 】①是 ②否; |
4.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情况 | 查阅2015年1~6月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共查出传染病【 】例, 进行网络直报【 】例 4.1报告率【 】%:其中门诊查出传染病【 】例,进行网络直报【 】例,住院部查出传染病【 】例,进行网络直报【 】例。 4.2报告及时率【 】%: 查出传染病中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例, 其中门诊及时报告【 】例,住院部及时报告【 】例。 核实并复印自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抽查到的传染病病例的所有纸质报告卡 4.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 】% : 4.4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 】%: 4.5传染病报告卡与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卡片内容一致率【 】%: 4.6 如4.1未查出传染病病例,请填写原因:【 】。①无传染病诊断能力;②有诊断能力但未诊治传染病病人③无传染病报告设备(计算机、网络、不通电等);④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⑤人员短缺;⑥人员不会操作网络直报系统;⑦不愿报告;⑧其他,请填写: |
5. 存在困难(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讨论后填报) | 目前本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建议: ① ② |
被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
附表5:广东省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单位情况核查问卷
附表6
广东省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医生处方)
单位名称: 省 地市 县/区
序号 | 病例来源 (1) | 科室 类型 (2) | 患者 姓名 (3) | 性别(4) | 年龄(5) | 职业(6) | 现住址(7) | 疾病 名称 (8) | 发病 日期 (9) | 诊断 日期 (10) | 是否网络报告(11) | 网络直报系统中卡片ID(12) | 备注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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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相应位置填写编号,(1)病例来源:①门诊②住院③医生处方;(2)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 ②儿科 ③感染科 ④急诊 ⑤腹泻病 ⑥肝炎门诊 ⑦其他,请具体注明;(9):发病日期缺失时填写病人就诊日期;(12)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唯一编号;(13)备注:可填写未进行网络报告原因等。
2、门诊日志完全缺失查阅相关科室医生的诊断处方量等同门诊日志登记要求的病例数量。只有感染科日志时,查阅感染科传染病病例数和医生处方数各占一半。医生处方填写1、2、3、4、5、8、9、10、11、12、13项。
被查单位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组成员
附表7
广东省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
单位名称: 省 地市 县/区
序号 | 检验部门 (1) | 患者 姓名 (2) | 年龄 (3) | 性别 (4) | 送检日期(5) | 检验/检查类别 (6) | 检验/检测结果 (7) | 是否对检验结果反馈 (8) | 反馈时间 (9) | 是否网络 报告 (10) | 网络直报系统中卡片ID(11) | 备注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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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位置填写编号,(1)检验部门:①检验部门②影像部门;(6) 检验/检查类别: ①病原培养和分离 ②显微镜检测 ③病原核酸检测 ④病原特异性免疫学检测 ⑤影像学检查⑥其它,请具体注明;(7)检验/检测结果:①志贺菌②肺结核③伤寒沙门菌或副伤寒沙门菌④布鲁氏菌革兰阴性双球菌⑤大肠杆菌⑥沙门菌⑦轮状病毒⑧诺如病毒⑨HIV⑩丙肝HCV RNA阳性(11)梅毒螺旋体(12)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3)其它,请具体注明;(8)是否对检验/检测阳性结果反馈:①有②无;(10)是否网络报告:①是②否;(11)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唯一编号。
被查单位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