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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协调机制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协调机制的通知
(梅市府办函〔202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增强动力,实现有序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市政府决定建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组成人员
  总协调:张爱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协调:吴晓晖(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黄文沐(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霍 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曾尚忠(市政府副市长)
  温向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应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张劲龙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协调机制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工作机制
  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工业园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指导及疫情防控。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协调,主要组织能源、粮食、铁路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配置资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解决工业生产、信息服务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的诉求,突出对转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和技改企业及重点项目的指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方面诉求的协调解决,优先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工方面的诉求。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的管理,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重点物资运输,优先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和物流企业诉求。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好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诉求,指导督促全市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完成外经贸任务。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经营施工场所的防疫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疫情防疫企业诉求。
  市金融局:负责协调全市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融资方面的诉求。
  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指导工作,落实好中央、省、市复工复产有关政策,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本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的诉求,促进本行业企业平稳发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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