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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
(2020年)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一)坚持法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将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以推动“法治广电”建设为抓手,扎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统筹我局承担的各项行政审批职能,服务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域,全力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舆论引导作用。
  (二)突出安全为要。严格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依托互联网和现代化办公手段,创新工作方式,科学设置审批流程,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出现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效能优先。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和方式,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惠民。   二、主要举措
  (一)推行“不见面”办理。入驻省政务大厅的26项广播电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手机APP提交申请材料,实行网上办理;未入驻省政务大厅的19项广播电视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实行“不见面服务”。(具体事项见附件)
  (二)优化审批程序。对需要申请人当面签订许可承诺的事项,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采用文书通知的形式告知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疫情结束补签协议后发放许可证照。需要现场勘察和专家论证的行政审批项目,先受理审核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再实施现场勘察和专家论证。
  (三)开通绿色通道。对申办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传输等许可事项的,坚持特事特办,即来即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三、工作保障
  (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工作流程,确保各审批环节衔接有序,工作流程科学规范。
  (二)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核、办结等程序,强化审批结果反馈,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有效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释、咨询解答和指导申报等工作。
  附件:1.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实施项目(进驻政务大厅事项)
  附件:2.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实施项目(未进驻政务大厅事项)
  附件1: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实施项目
(进驻政务大厅事项)

  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2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3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批
  4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5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变更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7入境参赛、展播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批准
  8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9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有线),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无线))
  10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1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12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网址网站依法变更备案
  1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及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
  1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的初审
  15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及情况变更申报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情况变更申报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申报审核)
  16电视剧剧名、集数等情况变更申报审核(电视动画片)
  17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省级)、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及利用卫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台、电视台台标(省级)变更,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变更)
  18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审核(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审核,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审核)
  19 本省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情况变更的申报审核(本省付费频道开办申报审核,本省付费频道情况变更和申报审核,本省付费频道终止的申报审核)
  20本辖区制作机构申请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申报审核
  21跨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申报审核(有线)
  22全国性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申报审核
  23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的初审
  24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25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的初审
  26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的初审
  附件2: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实施项目
  (未进驻政务大厅事项)

项目名称

承办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核发

宣传处

谷伟伟

0311-87116334

国产电视剧片审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审批,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

电视剧处

李娜

0311-87117894

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

引进境外影视剧初审

本辖区电视剧制作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的电视剧申报审核

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完成剧初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传媒机构管理处

朱晓薇

0311-87116349

引进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审批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于晓征

0311-87116352

引进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其他视听节目审批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科技处

王博

0311-8711784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试播批准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竣工验收

广播电视临时停播停传管理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口证明核发

跨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无线)申报审核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

公共服务处

陈斌

0311-87117986

举办国际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发放

机关党委(人事处)

孙成帅

0311-871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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