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业务管理 疫情防控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天津市信访办《我市各级信访部门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精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各级信访部门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安排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群众诉求可以通过电话、写信、网上信访的方式反映。具体途径为:
1、侵害消费者权益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举报、价格违法举报、广告违法举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举报,可拨打电话88908890或12315,邮箱:tj12331@163.com;其他诉求反映可拨打电话022-23520791(工作日9:00-11:30、14:00-17:00),邮箱:tjsschzljgwxfc2018@163.com
2、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C座信访室,邮编300070
各级信访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来电反映的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