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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渐入稳定阶段,但全国各地疫情仍零星发生。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一)各区、县(市)住建局要克服麻痹思想,要将本部门工作人员按网格化管理分配到具体建设项目和场地,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标准,压实责任。
  (二)每名工作人员均需掌握疫情防控常识,熟悉疫情防控流程及具体处理措施,熟练掌握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真正起到检查指导的作用。
  (三)要深入工地,切实了解和掌握现场疫情防控落实的实际情况,一手抓复工复产,一手抓疫情防控,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进行。
  (四)对辖区建设项目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建设单位需向辖区住建部门报备,对于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物资储备不足、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设项目,严禁开复工。   二、把握重点防控环节
  (一)建设单位要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对施工现场办公区、施工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消杀,将口罩、消杀器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
  (二)强化对全体参建人员的疫情防控常识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熟知疫情防控常识。加强对疫情防控监管,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建筑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明确分工,夯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三)对建设项目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隔离期满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仍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的,一律不准返岗。从中风险地区来哈人员需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对返岗人员设立台账,准确掌握情况。
  (四)现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设定专人每天定时对相关场所消毒。严格管控食堂就餐环节,食材采购后需消毒,采取分餐制错时就餐,人员间隔2米以上,就餐时严禁交谈。   三、有效发挥信息平台监管作用
  各区、县(市)住建局要督促辖区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开复工必须登录“一地疫(一)码”系统,并应用省住建厅“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哈尔滨建筑业”微信公众号、“一地疫(一)码”系统,进行人员登记和考勤打卡。按时填报、及时更新《2021年哈尔滨市建筑业疫情防控周报表》、《2021年疫情哈尔滨市建设项目疫情防控信息表》和《2021年哈尔滨市建设项目离哈、来哈人员信息表》,特殊情况当天上报。通过“网上跟踪、线上检查”方式,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管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疫情防控监管效能。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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