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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公共供水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公共供水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同城管函〔2021〕203号)


各城镇公共供水主管部门、各公共供水公司: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公共供水安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求,现就做好公共供水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清当前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本单位有关情况和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精准科学防控,规范供水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供水企业监管,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疫工作,强化对原水、管网水、出厂水的检测;加强对城镇二次供水的管理,强化清洗、消毒等措施,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加强供水厂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输配水管网和售水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不间断连续供水。
  各供水公司要加强水质监测,密切关注余氯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管网水、出厂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确保水源地周边无污水、无垃圾等污染源;加大对供水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确保各设施设备特别是消毒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做好厂区防护工作,加强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护,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工作用品。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控措施
  各主管部门、供水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畅通信息渠道,整合防控资源,提高防护意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好疫情期间的信息填报工作,及时掌握水厂内部的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防范疫情的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做贡献。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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