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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
(云交运输〔2020〕11号)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省公路局、运管局、路政总队,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月12日,接到《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 2020 〕57 号)(见附件)。按照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现将 云南 省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通知如下 :
  一、进一步简化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流程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自行下载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以下简称“包车通行证”)(见附件),填写后随车使用。对持有“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交通运输部门不审批、不盖章。   二、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
  各地交通运 输 局和卫生健康委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13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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