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开放公告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开放公告


  自2月2日暂停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以来,全市人民群众能够支持和理解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网络、邮寄等措施开展诉讼活动。根据松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决定从3月6日(星期五)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受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只保留诉讼服务中心一个出入通道,室内将安排一个检查口,对入厅办事群众进行测温,登记。请办事群众保持1.5米安全距离进行排队,进入立案大厅请自觉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检测结果正常并经过允许方能进入。事项办结后请勿在厅内逗留,立即离开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并将用过的纸巾随手带出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   三、在疫情结束前,为了减少人员聚集,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采取限号办理模式,原则上诉讼服务中心每日接待50人,上下午各25人。入厅办事人员凭号办理业务,当日号次日继续有效。   四、请办事群众尽量选择“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非现场办理渠道办理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若确需现场办理可提前拨打电话0438-2290071、2290078(诉讼服务中心)、2290156(信访)了解排队和领取业务办理号情况,并准备好有关诉讼材料。
  特此公告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