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发〔2021〕9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两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化解物业领域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特制定《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两节”期间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消防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市住建局将于即日起组织7个督导组由物管处、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带队开展下沉督导。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抓好各自属地、物业管理区域内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两节”期间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消防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行动方案
2.专项督导要点
3.专项督导分组表
4.专项督导台账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
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专项督导行动方案
“两节”即将来临,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为有效防范化解物业管理区域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为节日期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系列要求,市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督导,各(区)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机构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不发生大规模赴省到市集访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遏制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主要内容
(一)“两节”期间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物业领域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情况。
(二)有关区(市)县物业领域“三张清单”、季度排查重大矛盾纠纷涉及案件化解情况。
(三)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会同属地有关单位制定稳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
(四)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重点是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功能是否完好和作用是否有效发挥。
(五)物业服务机构是否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
(六)物业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对墙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物业服务机构是否按照《成都市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手册(第三版)》《成都市城镇居住小区(院落)常态化疫情防控“六件事”》的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八)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完善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日常督查制度,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是否及时采取约谈、通报、信用记分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督导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2月7日。 督导范围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部分物业管理区域。 督导方式
物管处、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带队对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部分物业服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实地督导。 督导分组
物管处、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专项督导分组表》(见附件3)分区(市)县分组进行督导。督导项目由各组自行商议确定,原则上随机选定,每次每个区(市)县不少于3个项目。 分组情况
(一)各组外出督导应注意安全,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二)参与督导人员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三)各组做好督导记录,每次督导结束后及时将督导台账通过局OA系统报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张旭。
附件2
专项督导要点
区(市)县: 项目名称: 时间:
序号 | 督导项目 | 是否按要求落实 | 存在的问题 |
1 | 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功能是否完好和作用是否有效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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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通道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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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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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保养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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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墙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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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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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配齐小区门口“八件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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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及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新来(返)蓉人员登记报到提示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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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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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落实“四问四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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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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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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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包含疫情防控工作小组,24小时值班联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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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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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督导人员:
附件3
专项督导行动分组表
组别 | 区(市)县 | 带队领导 | 组员 | 督导日期 |
第1组 | 锦江区、天府新区、双流区 | 张睿 | 王健 梁 栋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2组 | 龙泉驿区、新都区、都江堰市 | 黄玺磊 | 刘鲡君 张 旭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3组 | 高新区、简阳市、大邑县、邛崃市 | 姜鲁东 | 肖 鑫 彭 莉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4组 | 新津区、青白江、金堂县 | 唐宗伟 | 陈军雄 杜丽娟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5组 | 青羊区、温江区、崇州市、蒲江县 | 洪晔 | 刘若杉 孙 林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6组 | 金牛区、东部新区、武侯区 | 曾炯 | 凌晓辉 朱 凤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第7组 | 成华区、郫都区、彭州市 | 李南 | 魏玉玫 卢 路 | 2021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月30日 |
附件4
专项督导行动督导台账
区(市)县:
序号 | 督导时间 | 项目名称 | 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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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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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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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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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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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参加人员: 督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