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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31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处置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工作。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绵阳市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第一条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疫情一旦发生,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迅速控制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绵阳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绵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曾万明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楚明,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振红,副市长邱明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检验检疫局、铁路部门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雷百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绵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协调机构。
  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协调会议制度,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防治工作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协调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
  (三)绵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技术指导组和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队。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   第四条 机构职责与分工
  (一)市政府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工作,决定防治工作的重大事宜,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2、向省委、省府统一报告有关信息。
  3、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
  4、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开辟健康栏目,加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工作,普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报道防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2、市卫生局:牵头拟定防治工作应急预案与工作方案;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治、监测、预测与预警工作,做好处理疫情所需人员、物资、药品、器材等准备工作。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卫生知识的社会宣传,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对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指导并监督公共场所消毒;开展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3、市委农办:负责制定农村防治工作预案,协助当地政府落实农村地区防治措施;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劝阻民工近期不要到疫区去打工,妥善解决民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疫点、疫区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疫区流动人员管理,维护疫区社会交通秩序,保证疫情专用车辆的顺利通行,做好疫区封锁工作。支持配合卫生部门的扑疫工作,参与流调,防治等措施的实施。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农民和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困难群众的医疗救治政策;负责安全火化甲型H1N1流感死亡者遗体;负责及时解决贫困人口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治疗经费。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6、市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对游客进行健康观察,做好旅游景点、涉外宾馆游客的健康登记及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7、市经委、质监、药监、物价、工商部门:负责防治物资的组织、供应,保证物资供应及时、充足;加强防治物资的质量监督,打击制假行为;加强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制止借机倾销物品、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甲型H1N1流感患者救治期间、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做好相关人员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结算工作;制定防治甲型H1N1流感人员的奖励、补贴等相关政策;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9、市交通局:负责来自疫区旅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设立留验站,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对象进行留验和隔离观察;对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保障防治物资的及时运送;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0、市民航局:负责对机场和从疫区来绵航班飞机进行消毒处理,在乘客中筛查可疑病人。
  11、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防治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建立防治工作应急储备金并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防治物资和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所需经费及卫生部门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2、市畜牧局:加强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和交易市场等地的疫情监测和调查,严格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3、市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及对建筑工地民工的宣传、防护和以体温检测为主的健康监测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改善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疫情状况,负责对建筑工地采取封闭管理或协助采取隔离控制措施;负责落实市内公交车辆、公共厕所、垃圾回收点、垃圾处理场的消毒处理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治措施;根据紧急控制措施要求,落实学校半封闭、封闭管理和停课、停学等措施;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5、市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根据疫情需要,对娱乐场所采取消毒、限制、停业等措施;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6、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入境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严格检查,发现可疑症状者,采取相关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17、绵阳军分区后勤部:做好在绵部队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
  18、绵阳火车站:负责对火车站和疫区来绵的列车进行消毒处理,在乘客中筛查可疑病人。
  19、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20、市红十字会:负责募集防治物资及资金,开展各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21、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协调外籍人员防治工作;对来我市参加经贸活动、文化交流、参观学习的港澳台同胞、国外友人宣传防治知识,配合卫生部门筛查可疑病人;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防治工作。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基本工作程序。
  得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对可疑病人进行诊断治疗,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环境的消毒,提出并采取防止疫情扩散的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疫情控制处理工作。
  (二)疫情报告程序。
  各县市区医疗机构的疫情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通讯方式统一向当地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以最快通讯方式统一向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省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协调小组报告。
  (三)应急处理程序。
  出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疫情,由发病所在地县级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队(组)处理,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队(组)给予指导和协助;出现局部暴发疫情,由市级和当地县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队(组)共同处理;如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当地、毗邻县市区或和其他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队(组)共同处理,并请省级专家进行指导。
  附件:绵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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