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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


  为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25日12时起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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