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工作程序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工作程序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8号)
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附件:1、《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
2、《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
总体应急预案
《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 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
1、《荆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建委、商务局、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
2、《荆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3、《荆门市地震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地震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 交通局
4、《荆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
5、《荆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
(二)事故灾难类
1、《荆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农业局、国资委、质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公司、荆门车务段,各保险公司
2、《荆门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荆门车务段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国资委
3、《荆门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供电公司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荆门车务段
4、《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公安局、信息产业局、商务局、林业局、安监局、气象局、地方海事局,荆门车务段
5、《荆门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各电信运营企业
6、《荆门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局、信息产业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地方海事局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荆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环保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外侨局、红十字会,荆门车务段
2、《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红十字会,海关荆门办事处
3、《荆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外侨局,荆门车务段
4、《荆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海关荆门办事处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荆门市粮食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粮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局、审计局、教育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 统计局、农发行、供电公司,荆门车务段
2、《荆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银监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3、《荆门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外侨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旅游局、宗教局,荆门车务段
4、《荆门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体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外侨局、信访局、宗教局、银监局、总工会,荆门车务段
5、《荆门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家安全局、建委、交通局、卫生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教育局、文体局、科技局、环保局、质监局、外侨局,海关荆门办事处、荆门车务段
6、《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外侨局、荆门日报社、荆门电台、荆门电视台
7、《荆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外侨局
附件2
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保证编修工作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特提出如下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供组织、指导、协调、督办预案编修工作时参考。 预案选项确立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二)省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省级预案目录;
(三)现实基础与历史经验教训;
(四)政府及部门领导决策层意见;
(五)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 预案编修成文
(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起草专班;
(二)开展纵横向走访调研及专家座谈;
(三)形成预案框架;
(四)完成预案初稿;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定稿。 预案评审
(一)预案编制承担单位形成编制说明;
(二)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三)根据评审和征求的有关意见再修定;
(四)预案编制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
专项预案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主持评审并征求县(市、区)、市有关方面意见,审查评审专家组成名单并参加评审。
总体预案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评审并征求县(市、区)、市有关方面意见,审定评审专家组成名单。 预案决策与发布实施
(一)专项预案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征求的有关方面意见,由承担单位再修改;
2、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审核验收并提请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根据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再修改;
4、由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二)总体预案
1、根据评审意见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修改;
2、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审核验收并提请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根据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再修改;
4、由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由市政府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