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海关关于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海关关于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北京急救中心:
为有效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后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首都国际形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联防联控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国家重大标志性工程,是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后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关维护首都国际形象,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卫生、海关等部门要在辖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巩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特别是丰台区、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联络联系,共同落实传染病防控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 严格依法防控,畅通通报机制
卫生、海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防控责任,建立传染病风险评估机制,共同研判输入风险,有效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北京海关及时收集汇总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涉外航线国家或地区传染病发病情况,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并向市卫生健康委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定期收集全市输入性传染病报告情况,并向北京海关通报。 加强卫生检疫,严格国门把关
北京海关负责指导协调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口岸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工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以下简称“大兴机场海关”)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现需要救治的急性传染病病例或可疑病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排查的病例时,大兴机场海关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对符合转院指征的病例要协调做好转运车辆引导和病例转运,并通报北京佑安医院做好病人排查、救治准备。对可疑传染病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口岸排查后暂不考虑为可疑急性传染病人的旅客、在境外与急性传染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和来自有急性传染病流行疫区的人员要发放《就诊方便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在我市使用<就诊方便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6〕56号)要求开展病例诊疗和疫情报告。 规范防治流程,严防疫情传播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口岸入境传染病病例或可疑病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排查病例的转运、救治、防控等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属地责任,切实做好社会面防控、病例调查处置和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工作。
北京佑安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收治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口岸入境时需要救治或排查的病例,并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病例筛查、诊疗和报告,特别是要做好与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工作对接,协助各区疾控机构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北京急救中心要与大兴机场海关、北京佑安医院建立对接机制,按照病例特点和相关要求做好转运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制定来自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口岸入关的可疑病例排查、疫情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流程,丰台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区疾控中心按规范做好佑安医院收治的现住丰台区或在京无现住址传染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并按程序报告疫情情况,同时将处置情况向大兴机场海关反馈。如遇传染病监测疫情处置流程与本通知不符的情况,以具体传染病防控方案为准。
市疾控中心要做好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和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北京友谊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热带病及相关传染病诊治技术支持,严防输入病例在本市传播。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2019年8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