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通告
(2020年)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律师会见效率,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创新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新机制,律师可以在公安派出所,通过公安机关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经过一年多的推进实践,会见流程、运行机制、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2020年初,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最大化保障疫情期间律师会见权利,北京市公安局统筹各分局加快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在原先3个公安分局51个基层派出所的基础上,又增加至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门头沟、顺义、怀柔、密云、延庆等10个分局115个基层派出所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能够与看守所实现律师远程会见,将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进一步扩大推行。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律师理解远程会见场所采取的特殊措施和安排,凡预约成功的律师到约定的派出所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会见时,除携带远程会见必带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要出示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健康证明、回京隔离14天期满证明,并自行备好和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合办案单位做好测温、消毒等相关工作。
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是对看守所会见方式的有益补充,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扩大律师远程视频会见范围,希望广大律师与公安机关一如既往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各项规定,让律师会见更加便捷高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1:律师远程视频会见预约方法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律师远程会见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