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及现场流行病学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及现场流行病学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卫疾控[2012]5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业务培训、精神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血吸虫病防治业务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秘[2011]868号)要求,决定于3月31-4月1日举办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及现场流行病学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流行的一般规律;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对策;重点传染病监测;如何识别疫情的爆发、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策略等。   二、培训对象
  1、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主任及从事传染病报告管理、流调、消杀、检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各1人;县(市、区)医院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1人。
  2、市区各地段医院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1人。
  3、邀请宿松县组派有关人员参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3月31日上午10:00前报到,10:00开始培训,时间2天。
  地点:安庆市黄梅山庄酒店(菱湖公园内)   四、其他事宜
  (一)培训班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就餐统一安排。
  (二)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联系人:汪金生,联系电话:5836721 13966630436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