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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施行“不见面式”经办服务的通告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施行“不见面式”经办服务的通告


亲爱的服务对象: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按照人社部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效防止疫情扩散,避免交叉感染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局社保服务大厅拟实行“不见面式”经办,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为您提供有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大厅各类服务事项均采取网上办、邮件办、传真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详见附件)。
  2、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参保证明打印均可通过“重庆掌上12333”APP自助办理。
  3、疫情防控期间,请勿亲自前往办公地点。对您申请办理的相关业务,我们会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保障您的权益。办理方式若有调整,将及时公告,敬请关注。
  疫情防控,我们与您风雨同舟、共克时艰,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附件
  市社保局社保服务大厅业务“不见面”办理方式


  一、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咨询电话:023-86780257)
  请您完成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格准确填报后,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请:
  1、传真:023-86789785;
  2、邮箱:请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987373@qq.com;
  3、挂号信或EMS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一楼市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三科,或寄至各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代转。   二、工伤市级转诊转院审批、康复治疗审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批(咨询电话:023-86780257)
  请您完成相关申请表格准确填报后,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请:
  1、网上办:可直接到初诊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发起申请,通过金保系统进行网上审批(优先推荐);
  2、传真:023-86789785;
  3、邮箱:请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987373@qq.com;
  4、挂号信或EMS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一楼市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三科,或寄至各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代转。   三、行统企业大龄出中心等个体人员退休业务(咨询电话:023-86789818)、行统企业个体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业务(咨询电话:023-86789793)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暂缓办理,待疫情控制后再行申报,我们会及时补发相关待遇。如您急需马上办理的,可先电话咨询,并预留联系方式,在经办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相关业务的申报办理。   四、市本级参保单位业务
  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注意各工作群公告,按公告内容通过网上、邮箱、邮寄、传真等各种方式办理各项业务。   五、紧急特殊事项
  若有特殊事项需进入大厅现场办理的人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述对应业务咨询电话进行预约(需明确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具体办理事项)。请按预约时间,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后,进入大厅办理;陪同前来的非预约人员需停留大厅外等候。未经预约的,请勿自行前来。   六、其余事项
  请拨打我中心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23-8678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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