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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6号--关于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通告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6号)


  做好错峰返程运输保障,满足复工复产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恢复我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和市域道路客运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3日起,在现有37条公交线路运营的基础上,再恢复48条干线公交线路和10条开发区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线网覆盖面,满足当前复工复业需要,方便市民出行,并将根据客流需求逐步恢复其他公交线路。   二、轨道交通保持全线运行,并根据客流变化,逐步增加发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恢复停运站点,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市域范围内县际班线客运和城乡公交线路逐次恢复正常运行,具体恢复时间和运营方案将由属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另行公告。   四、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控制车辆客座率,尽量避兔乘客近距离接触;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场站、车辆通风消毒;开展驾驶员和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岗前体温检查,体温异常的不得上岗作业。   五、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乘车时应全程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监测。
  附件:恢复线路情况明细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附件:恢复线路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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