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关于切实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斩断传播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令
- 制定机关: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发文字号: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
- 公布日期:2020.02.07
- 施行日期:2020.02.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4号)
为切实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斩断传播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全体市民自觉做到不串门、尽量不外出,禁止非家庭成员进入本家庭。 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所有快递、外卖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只配送到小区、单位门外。 倡导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有病患人员调整外出计划,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外出。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