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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疫情防控相关供需信息的紧急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疫情防控相关供需信息的紧急通知
(甬科高〔2020〕16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管理部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甬科办【2020】14号),现征集疫情防控相关供需信息通知如下。

  一、征集疫情防控相关的技术、产品(服务)供给企业信息。深入排摸本地区企业、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生产(销售)、研发单位,梳理并上报辖区内成熟有效并有供应能力的,可用于疫情防控、有利企业复工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清单,具体包括病毒检测试剂及快速检测仪器,体温快速便捷检测产品,消毒药水、防护服等疫情防护产品,疾病信息采集、人员流动排查等系统,人工智能与疫情防控场景融合应用、防疫废弃物处理等新技术。   二、征集疫情防控相关的技术、产品(服务)需求信息。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收集一线防疫单位提出的需求信息,分类梳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技术攻关需求、防护产品需求、检测检验需求等。   三、征集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增补项目信息。为加大疫情防控科技攻关,经研究,特征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增补项目。具体详见《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增补项目的通知》(甬科社〔2020〕15号)。   四、征集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技术服务需求信息。重点上报企业、科研院所复工复产后提出的科研人才、科学仪器设备、外部科研协作力量、外国专家及高端创新人才引进、科技信贷、天使投资等科创方面的需求信息。   五、征集各方疫情防控科技助力方面的意见建议。重点上报各方面有效、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举措。   六、信息上报通道及注意事项。本《通知》第三条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增补项目经各地科技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其余条款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汇总,通过“创新宁波”微信公众号“服务-相关调查”填写上报,疫情防控期间请于每天9:30前上报更新一次。上报端口公开,相关企业单位可直接填报、查询、对接。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加大排摸力度,加快信息确认,主动作为,信息收集注重方式方法,不要给基层增加负担,保证一线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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