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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疫情期间担保保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疫情期间担保保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担保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强化金融对防疫情稳经济的保障作用,减少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南昌市担保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对于企业2020年在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发生额的0.5%给予企业保费补贴,保费补贴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担保费用,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南昌市;
  2、担保业务应与南昌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名单可在市金融办官网的办事服务栏目中查询);
  3、担保业务应为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生,以担保合同签订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
  1、担保费补贴申请表(企业盖章);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复印件、保证合同复印件及银行放款凭证复印件(企业盖章);
  3、融资担保贷款担保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企业盖章)。   四、申报流程
  各担保机构通知相关企业申报担保费用补贴事宜并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市金融办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果在市金融办网站上公示七天,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复。   五、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务必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由各担保机构汇总,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各担保机构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至市金融办金融处(地址: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303室)。
  附件: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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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费率

 

贷款金额

 

担保费

 

申请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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