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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表彰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表彰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明电〔2020〕30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坚定信心,为投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条战线工作人员加油鼓劲,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统筹谋划好表彰层级。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结束后,国家有关部委将组织开展全面总结性表彰,但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不得层层、重复开展总结性表彰。省上将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各地、各单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重大先进典型,由省人社厅会同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及时性表彰或择优报请省委、省政府进行及时性表彰。各市(州)、县(市、区),对在本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事迹特别感人的突出典型,经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及时表彰。各地、各单位若有在全省范围内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重大典型,可向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及时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把握好表彰层级,及时加强沟通对接,各类拟表彰对象提前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统筹研究考虑,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表彰,同一表彰对象,各级不重复进行表彰。各县区推荐对象由市州统一进行审核把关,统筹提出表彰层级建议。
  各地、各单位表彰情况及时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此次表彰不占各地、各单位年度表彰计划数量。
  二要从严控制表彰对象数量。此次表彰不属于全面总结性表彰,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表彰对象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发现一个表彰一个。表彰数量从严控制,坚决防止过多过滥。
  三要注重突出工作实绩。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各方面充分认可的原则,主要表彰各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医疗救治、疫情检测、疫情流调、市场监管、物资供应、舆情应对、社会稳控等各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的突出典型,特别是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疗团队。各地对拟表彰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廉政关,不随意放宽条件,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向重点防控地区倾斜,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参加评选,尽量控制处级干部表彰人数。
  五要优化表彰程序。在严格遵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尽可能优化工作程序,缩短审核时间,公示环节可在表彰前在本地区统一进行,征求意见集中统一组织,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填表盖章。
  六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表彰。对违规擅自进行表彰或在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
  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把此次及时表彰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及时发现总结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迅速掀起激励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为我省全面打赢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氛围。
  八要把握好政策范围。要注意区分及时性表彰与及时奖励关系,准确界定有关概念、实施主体、审核程序及表彰(奖励)办法,及时性表彰严格按照中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及时性奖励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赵玉兰 张志文
  联系电话(传真):0931-4818116、8960608
  电子邮箱:23747223@qq.com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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