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恢复常态化管理的通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恢复常态化管理的通告


  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2月17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免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政策实施对促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为恢复收费以后高速公路有序高效运行创造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4月25日零时起,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同步开展全路段、全流程测试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由现在的“抬杆”通行恢复到正常的“落杆”通行。装有ETC车载装置且ETC卡功能正常的车辆,通行ETC车道。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统一通行人工或者混合车道。货车严格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二、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于4月25日零时起驶入高速公路,在入口收费站领取纸质通行券,出口收费站交券通行;于4月26日零时起驶入高速公路,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即CPC卡),出口收费站交卡通行。自4月26日零时起,所有出口混合车道将对无卡或无纸券车辆进行核查。在此之前在途无卡(纸券)车辆请提前驶离高速公路,再次进入并在入口领取纸质通行券或CPC卡。   三、测试工作不会对车辆免费通行造成影响。在宣布停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前,全省收费公路仍处于免费通行阶段,所有通行车辆继续享受免收通行费政策,测试期间出口收费站显示屏将显示费额,但不扣费,请广大车主周知。   四、特别提醒ETC客户,为保障恢复高速公路收费后,您的便捷高效通行,请检查您的ETC装置,确保ETC用户卡插入到车载装置中,检查您的ETC绑定支付账户正常可用。没有安装ETC的用户可以到我省安装网点加装ETC设备。   五、测试中发现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拨打监督服务电话95011、4007907979或96669进行反映。对于测试过程中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2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