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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1〕18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各建筑工地正积极开展节后集中复工复产工作,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以及我局关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复产及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复工复产期间我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检查形式
  (一)为全面做好全市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大检查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大检查工作。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大检查工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治区住建厅“强监管、严执法”及本通知要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对县区所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和要求
  (一)各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柳建管字〔2021〕12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复工复产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各参建单位人员流动台账资料后,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县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二)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进行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以下统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县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凡“***”没有做到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节后不得复工复产。
  (三)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要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小组,全面深入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对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复工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方面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将隐患记录和书面整改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并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验资料应在项目部归档备查,未经检验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精心安排,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快在“桂建通”平台中录入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人与项目管理人员的日常考勤,监理单位应对所监理项目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签字记录。提倡项目部采用可视化技术交底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要及时对安全教育过程进行旁站,认真核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三、时间安排
  各参建单位、各项目自查自纠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3日,各县区住建局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全面检查时间为3月4日起至3月18日,各县区住建局于3月25日前将全面检查情况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督查科邮箱(lzzjcdck@163.com),自检自查内容应包含发现问题列表、采取的措施和整治的效果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住建局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具体落实全面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须对责任单位实施严管重罚。
  (二)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两落实”的要求切实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附件: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
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承诺:
  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作专题部署,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确保       项目复工安全生产,坚决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承诺人:董事长
总经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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