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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经研究,决定有序恢复补贴性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即日起,各市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制定开展补贴性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工作措施,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后,有序恢复补贴性线下职业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培训主体疫情防控措施。各市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学员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   三、切实做好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工作。各市要采取错峰、分批开班等形式,科学组织线下职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进入培训场所的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参训人员健康状况排摸和登记工作。原则上每个班期不超过30人,不组织“大班培训”。   四、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作为补贴性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必选课,提高劳动者防范意识和科学防疫能力。   五、提高责任意识抓好贯彻落实。各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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