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司法厅通告——关于继续执行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事项的通告
江苏省司法厅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司法部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事项继续执行2020年1月31日发布的《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事项的通告》。
特此通告。
江苏省司法厅
2020年2月25日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