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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呼教通字〔2022〕17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民服务统筹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教育系统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稳定有序开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把好校门出入关,加强值班值守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提前谋划开学返校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主动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出入校登记、体温监测、出入健康码、行程码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公共区域卫生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相关人员防护以及物品消毒工作,做到“人、物、环境同防”。从细从严做好覆盖全员的健康监测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坚决配合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把疫情输入风险降到最低。常态化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充分准备、高效运行、信息报送畅通,一旦出现特殊情况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各学校要及时发布开学通知,明确返校要求,分类有序做好学生返校安排。   二、加强寒假和近期人员轨迹摸排,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监测要求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重点人群摸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各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检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版)》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寒假返校疫情防控信息填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科学运用呼和浩特市应检尽检和“爱青城”APP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学校卫生保健、保洁、安保、食堂等服务保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列为25%,确保该人群每月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师生健康及行踪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等情况。引导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三、完善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预案落实和演练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储备条件不足等问题,加紧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完善环境消杀方案、教育教学应急方案和后勤服务保障方案等在内的应急预案,开展多场景实操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启动。加固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为2022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   四、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和消杀。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在校园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要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工作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因疫情变化态势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流感、水痘、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诺如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让师生及家长真正了解发病症状、掌握基本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师生疫苗接种工作,增强师生的科学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做好孩子在家的防护监管工作,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家庭卫生、消毒、食品饮食安全等工作。要督促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断传播途径。   七、强化应急组织体系,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各旗县区和学校要把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和防控知识,随时关注师生动态,正面引导舆论信息方向,及时消除不实言论影响,预防和消除负面舆情效应。科学做好广大师生尤其是涉疫师生心理疏导,提醒师生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积极配合属地做好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八、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各旗县区和学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接种疫苗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有效完成3至11岁儿童接种任务工作,引导广大师生教职工积极接种,增强免疫屏障。   九、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督查
  全市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部署,把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继续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托幼机构)春季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及明察暗访,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落实到位。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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