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邯政办字〔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2020年2月9日
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持续推动防控工作升级加力,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一)积极服从全国和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全力以赴支持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在防疫药品、物资和医护人员等各方面服从国家和全省统一调度安排,倾力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援助。充分发挥邯郸在全国产业链中的作用,增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产业供给能力。认真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防疫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市域防控工作协调联动。按照全省安排部署,加强与周边市沟通对接,强化联防联动协同。完善市内协同防控机制,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等方面紧密合作,实施风险预警、工作对接和应急处理,筑牢市域周边、县(市、区)域、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四道防线”,以实际行动守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南大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给
(三)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完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购买生产设备、检验检测仪器等进行技术改造,扩大重点物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争取国家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报市大气办,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挂网的品种,医疗机构均可先采购后备案,同时建立企业挂网“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增补挂网。(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强化生活物资储备特别是米面油、食盐、食糖储备监管,做好应急供应准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加大肉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调运和供给,支持重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疏通货源和供货渠道,确保批发市场、城区物流配送畅通和商超、便利店、社区供应点及时补货补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部门横向沟通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开展打击口罩等与防护用品有关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确保物流运输渠道畅通。严格落实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公安部门印发“通行证”,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通达,保障市场供应必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保障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车辆通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快递企业创新业态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邯郸海关) 科学安排企业复工复产
(六)组织企业职工安全返岗。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科学合理安排企业职工返岗复工计划,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加强防控监督指导,全面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执法手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七)完善生产配套条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采购等相关问题,抓好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等方面稳供保障,加强产供销等各环节科学匹配,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提前介入、强化服务,协助企业依法加快急需物资生产资质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重点要素保障。监测电力运行态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要素充足供应,科学安排运力配置,防止集中复产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要素价格大幅上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开展重点企业帮扶。完善工业企业帮扶机制,对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建立驻厂员及领导分包制度,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全方位帮扶,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台支持外贸企业抵御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外贸法律援助资金,对因疫情影响生产及物流等环节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及时提供商事法律和贸易投资促进等公共服务,协助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尽量将企业所受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邯郸海关)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十)有效增加财政投入。设立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指导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将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确保全额补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全额承担,按医院隶属关系分级负责,市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完善税收减免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二)推行政府采购便利化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规范采购开评标活动,鼓励实施网上投标、开标,已开通网上投标、开标、评标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投标可不到开标现场,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开通疫情防控防护类医用耗材产品挂网绿色通道,防控期间实行企业不见面自主报价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采购。(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四)减轻房屋租金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鼓励民营企业减半征收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十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明确重点领域和企业,对辖区内优惠贷款支持的企业范围,由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用品、医疗器械、药品等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经营企业,扩展到我市“532”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企业、省市重点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产业目录支持企业、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疫情期间有社会担当的企业,由各县(市、区)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筛选名单,针对企业复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周转问题,量身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提供融资支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优势,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保持中小微企业信贷稳定和成本降低。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关系国计民生项目,涉及医疗、救护、医药生产和物流以及疫情防控的有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到期的,及时展期、续贷。积极争取,将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试行名单,争取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专项再贷款支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搞好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七)提高信贷业务审批效率。督促全市金融机构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采取视频、网络办公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力争获贷时长在原基础上压减1/3左右。同时,帮助指导企业采取网银、手机银行等在线金融服务,足不出户完成财务管理、转账服务、账户管理、网上理财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八)改进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九)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协调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服务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率,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费用补助。二是配合做好国家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畅通保险赔付流程,各保险公司、代理公司要坚持7×24小时理赔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开通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谋划建设
(二十)提高项目审批效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对与疫情防控有关、关系国计民生的紧急审批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工、规划涉及审批的事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对确有急需办理审批业务的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一)强化项目谋划和建设。着眼应急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抓紧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利用网上招商、代理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新模式引进一批合作项目,充实各级重点项目库。对省市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要素保障,时刻做好开工准备,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设。加快推动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等100个新开工项目、格力中原智能装备基础件产业基地等50个续建项目、中船重工七一八所特种气体等50个竣工项目、龙凤山铁基新材料等100个前期项目。对一季度和上半年有望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帮助企业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投产准备,尽早投运达效。组织好全市重点项目春季集中开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二十二)抓好“菜篮子”保供和春季农业生产。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高端设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继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防疫重点,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加强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夏粮丰收。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借鉴山东等地经验,向“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饲料生产调运和屠宰企业等,发放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通行证”,各县(市、区)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保障通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释放消费增长潜力。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乐享消费”“节点消费”“宵夜消费”,推动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店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发展,进一步挖掘网购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搭建应急物资集采电商平台,依托重点电商企业和电子商务园区,组织全网商品调集,提升民生商品、医疗防护用品集采能力,支持电商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支持外贸优势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设立网上名优产品库,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即将印发的《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疫情结束后应对服务需求反弹的预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筹备举办第五届市旅发大会和2021年第六届省旅发大会为契机,出台有力措施,支持文旅企业研发销售新的文旅产品和服务项目,做好疫情过后旅游市场宣传,促进全市旅游总收入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十六)抓好重点工业行业发展。落实促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针对疫情防控期和疫情过后的工程建设需求,鼓励钢铁、装备、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引导食品、纺织服装等行业企业开发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启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加快发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远程医疗会诊服务等新业态,支持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产业应用场景,打造面向四省交界区域的金融服务、车联网服务、大健康、旅游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八)支持发展生物经济。落实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实行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一次审批、分次核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支持医疗机构、高校、企业,开展流行病学分析、临床救治技术及方案、药物筛选、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研发。落实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九)布局发展应急产业。顺应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发展趋势,围绕应急医疗救助设备、危险品监测预警及防护、信息安全数据终端产业化、智能安全危化品储运、应急电源保障、应急净水保障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优先支持公立医院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相关防疫部门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三十)大力保障就业。对就业形势、农民工流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研判,深入评估疫情影响,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常态化线上招聘,积极探索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有针对性地向劳动者发布企业开工信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利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扩大就业信息推送覆盖面,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衔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一)优化便民利民服务。落实数字政府“指尖计划”,将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理需求巨大的便民事项上线“冀时办”、河北政府服务网,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与“冀时办”对接,入厅事项能够在“冀时办”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查询进度。大力发挥12345市民热线作用,实现“一号对外、异地受理、同城办理”,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三十二)提升公共卫生水平。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整治。抓紧实施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社区和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是重要政治任务。市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提出管用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定必胜信心,聚集合力、同向发力,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