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乌教发〔2011〕13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秋季是麻疹、水痘、腮腺炎、流感、手足口病等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今年以来,我市麻疹疫情呈现出流行早、强度高,趋势快等特点,麻疹病例主要集中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个人口集中、流动人口多的中心城区,70%的麻疹病例为7岁以下的散居儿童,目前麻疹周发病数下降趋势不明显,学校、托幼机构各类传染病尤其是麻疹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麻疹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1]281号)精神,为遏制麻疹疫情快速增长势头,做好麻疹等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避免学生、托幼儿童等易感人群在开学之初出现聚集性暴发疫情,保障其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随着各学校秋季陆续开学,学生、托幼儿童等易感人群聚集校园,极易出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从维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以及校园、社会的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秋季学校开学前后麻疹等各类传染病预防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校麻疹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防控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结合学校实际,大力开展预防麻疹等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把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要把麻疹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开学第一堂课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疹、水痘、腮腺炎、流感、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宣教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预防麻疹等传染性疾病的方法,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同时还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预防麻疹等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及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入学、入托时的预防接种及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学生,要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补种,防止免疫空白学生入学后成为传染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凡发生麻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疫情后,要按照卫生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应急接种工作。 切实落实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按照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防控工作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障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切实落实环境预防性消毒、晨午检、缺勤(课)登记、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是要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在开学前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进行彻底地清扫和消毒,消除卫生隐患。提前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二是要严格把好新学期复学关,加强晨午检工作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校医和班主任要通过晨检仔细观察、认真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全面做好传染病筛查工作,对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要进行病因追查,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麻疹等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恢复和完善传染病监测及上报工作,对发热、感冒的学生、儿童,要求必须停课离校,进行隔离治疗,待病情痊愈后方可入校入园。寄宿制学校要准备足够的隔离房间,对发热、感冒者进行隔离。同时,按照传染病上报工作流程及时向辖区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辖区疾控提出意见。局属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将晨检汇总数据上报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分析统计后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部门,上下联动,消除和减少疫情的扩散。
四是加强对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卫生工作例会和培训讲座等形式,对校医和保健教师进行麻疹、水痘、腮腺炎等各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对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前做好学校麻疹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积极征求卫生部门的意见、建议,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麻疹等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汇同市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加强对学校麻疹等各项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
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乔万成 8833095 手机13899946852
阿斯娅 8833095 手机13999408704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