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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现对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结题时间调整
  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验收材料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将6个月延长为9个月。已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验收时间视情况顺延。   二、项目实施周期调整
  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核心研究团队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关键任务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范围的在研项目,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循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健康安全,做好科研团队、科研资源等的统筹协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需求。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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