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辽林字〔2007〕23号)


各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省厅制定了《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辽 宁 省 林 业 厅 二OO七年六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指导思想
  1.3 工作原则
  1.4 编制依据
  1.5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2.2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
  2.3 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体系
  3.2 监测机构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 应急结束
  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善后处置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6.2 经费保障
  6.3 物资储备
  6.4 技术保障
  6.5 监督与演练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7.2 预案制定、解释与修订
  7.3 地方预案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7.5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录
  附录1 请示启动预案格式
  附录2 地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附录3 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附录4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表
  附录5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格式文本

  1.1 目的
  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我省林业生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我省林业和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1.3 工作原则
  1.3.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1.3.4 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工作。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5.1 林业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重度发生面积达2万公顷以上,及可能引起重大灾害时;
  1.5.2 林业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达1万公顷以上时;
  1.5.3 林业有害生物导致枝干受害重度发生面积达1万公顷以上时;
  1.5.4 林业有害生物导致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达0.1万公顷以上时;
  1.5.5专家组评估认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省林业厅成立“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
  2.1 省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省林业厅分管厅领导
  副组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成 员:省林业厅办公室、资源处、科技处、计财处负责人。   2.2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专家组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技术人员的基础上,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生产单位等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   2.3 职责
  2.3.1 省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研究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市级应急领导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2.3.2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2.3.3 专家组:负责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收集相关资料,提出综合评估报告。
  2.3.4 厅办公室:负责审核向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情况及向市县通报情况等公文。
  2.3.5 资源处:负责组织提供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据需要审批采伐指标。
  2.3.6 科技处: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2.3.7 计财处:根据省应急领导小组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1 预防体系
  根据我省的森林资源分布,在全省建立健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切实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能力。   3.2 监测机构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4.1 分级响应
  4.1.1 省应急领导小组
  确认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经省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并通报灾情发生地市级政府。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
  省应急领导小组要配合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及其它协调工作。
  4.1.2 市、县级应急领导机构
  根据灾情需要和省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筹集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市级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报送省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县级组织制定应急实施方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人员;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和程序;
  (三)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和防治措施;
  (四)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经费、物资保障。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 报告制度
  市、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是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的责任报告单位。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接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等异常情况的报告或者有关情况反映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核实;认为属于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应急领导小组。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论证,确认是否属于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经确认属于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由省林业厅立即向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
  4.2.2 通报与信息发布
  4.2.2.1 经确定发生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发生地的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2.2.2 接到通报的毗邻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4.2.2.3 省林业厅根据需要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信息。经省林业厅同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4.2.2.4 省林业厅和授权发布本行政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专人负责。   4.3 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后,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省应急领导小组与灾情所在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商后,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预案和应急实施方案终止。
  5.1 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发生市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报送至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政府。   5.2 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发生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1 通讯保障
  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 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予以安排,切实保障应急救灾所需经费。   6.3 物资储备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运输车辆及其他物资。
  因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6.4 技术保障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 监督与演练
  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对能力定期组织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搞好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1 名词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
  (一)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二)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三)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
  (四)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 1万公顷以上的。
  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本预案属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7.2 预案制定、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由省林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省林业厅根据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7.3 地方预案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订省级预案以外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报省林业厅备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制订相应实施方案。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报告和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因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而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1请示启动预案格式:
关于启动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请示

________厅长(副厅长):
  _______市林业局___年___月___日向我厅报送了___ (地区)可能发生________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报告。经确认,________市___(地区)发生了________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依据《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突发灾害市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___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察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___年___月___日

  附录2 地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市[****]*号

报告单位:(盖章)       签发人: 报告时间: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类别(参照1.5适用范围)
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有害生物名称、信息来源、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发 生趋势判断等)
拟采取的处置措施:
报告人:           联系方式:
抄送:市级人民政府

  附录3 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号

  省林业厅            签发人:
  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
  经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年**月**日**市发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类别及灾情的基本情况:
  已经采取的措施:
  准备采取的措施:
  抄送:**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录4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格式(发生市向毗邻市):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表

  **市[****]**号

______市林业局:
  经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我市**地区发生***生物灾害。可能对你市构成威胁,请予关注。
  灾情基本情况:
  正在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市局(盖章)
  抄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附录5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格式文本:
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

  ____年___月____日,我省____市_____地区发生____生物灾害,受灾面积_____,直接经济损失_____。经初步调查,灾源起源于_____,主要危害____等植物。
  灾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和____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灾情除治。目前灾情已得到控制(被扑灭、基本得到控制)。
辽宁省林业厅
年 月 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