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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延迟举行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延迟举行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2月19日、20日和2021年1月10日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以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592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 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8522022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 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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