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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鄂卫函[2010]286号)


黄石市、十堰市、孝感市、鄂州市、随州市、潜江市卫生局、教育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鄂卫函〔2009〕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了解我省2009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定于2010年5月10日至15日,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现将《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附件:
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鄂卫函〔2009〕209号)精神,为了解我省2009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制定本督导检查方案。

  一、目的
  掌握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探索、优化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管理长效机制,减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共同负责本次督导检查的组织和协调。   三、督导检查组组成
  督导检查组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及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局相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共分三个小组(每小组5人):
  第一小组:检查潜江、孝感
  组长:省教育厅学校卫生督查员 丁 平
  成员:省疾控中心 刘公平
  省疾控中心 陈建设
  省疾控中心 郑立国
  省卫生监督局 沈 烨
  第二小组:检查黄石、鄂州
  组长: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 吕桂阳
  成员: 省教育厅学校卫生督查员 龚运霞
  省疾控中心 岳金亮
  省疾控中心 朱建如
  省卫生监督局 江立文
  第三小组:检查十堰、随州
  组长:省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陈永德
  成员: 省教育厅学校卫生督查员 杨宗谱
  省疾控中心 宋 毅
  省疾控中心 李书华
  省卫生监督局 胡红艺
  请组长单位负责抽调车辆。   四、督导检查对象
  每个被检查市抽查一个区和一个县(市),每个县(市、区)抽查城区中学、乡镇中学各1所,城区小学和乡镇小学各1所,托幼机构1所;同时抽查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重点抽查2008年、2009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和初次排查存在重大和特大隐患的单位。   五、督导检查方式
  (一)听取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汇报,掌握各市、县(市、区)两级专项整治工作数据。
  (二)采用《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对抽取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现场检查;与县(市、区)提供的该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进行核对,核实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市为单位,汇总填写评估表。
  (三)向被检查市卫生局、教育局反馈督导检查情况。   六、督导检查内容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组织领导、整治行动和效果、预警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二)评估指标
  由组织领导、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风险隐患整治、常见传染病预警管理等四个部分11个指标组成。   七、督导检查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15日。5月16日督导检查组返回,形成督导检查报告,5月20日前上交督导检查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各被检查市卫生局、教育局要充分重视此次督导检查活动,认真准备工作汇报,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不仅要有任务部署、工作措施、统计数据,还要有活动情况、工作效果、问题和建议等。
  (二)各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地各单位完成督导检查后,负责提交督导检查地区的情况汇总,并按《湖北省市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评估表》的要求填写所检查地区与单位的得分和扣分情况。   九、督导检查结果通报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本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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